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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厅持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

时间:2021-07-10 作者:佚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有关政策和民政部部署要求,自治区民政厅自2020年6月—2021年6月,在全区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

  截止2021年6月底,全区共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2296场,并实现全区“村(社区)”全覆盖的目标,累计受益儿童达18819人(次),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各地市民政部门按照《民政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的通知》(民函〔2020〕55号)、《西藏自治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组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开展以法规政策、家庭监护、儿童安全自护、亲情沟通、工作履职五个专题为主要内容的讲前培训,并为全区694名儿童督导员和5320名村(居)儿童主任发放了《儿童督导员工作指南》、《儿童主任工作手册》,结合实际开展了丰富多样的政策宣讲活动。

  2020年8月11日,自治区民政厅邀请有关专家组成宣讲团队,在日喀则市南木林县多角乡冲堆村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示范宣讲暨“守护童年 牵手成长”暑期儿童关爱服务活动,拉开了我区“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的序幕。拉萨市民政局在街道、乡(镇)设立宣传点,以发放宣传单形式广泛宣传,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当场解答相关政策。林芝市民政局将政策宣讲拓展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制定了《林芝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及慰问活动实施方案》,并加强与教育、公安、司法、共青团、妇联等部门沟通,指导学校加强儿童安全自护教育,综合运用基层法治宣传阵地,把家庭监护、父母履责等纳入乡村法律顾问服务内容,把政策宣讲与志愿服务项目、社会实践活动等相结合。山南市民政局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通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召开村(居)民会议,村(居)广播、村(居)宣传栏等形式,加大政策宣讲力度,开展安全知识讲座等活动,为困难儿童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加强孩子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促进身心健康发展。昌都市民政局在各县(区)选取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较多的乡(镇)作为示范宣讲村(居),并邀请部分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学习观摩,开展集中宣讲工作。日喀则市民政局采取集中宣讲和走村入户的形式进行宣讲,民政局工作人员联合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在村(居)一线,走村访户,直接服务家庭和儿童,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政策解读文件等方式为基层儿童工作者授课,覆盖了所有村(居)儿童主任。那曲市民政局通过发放宣传册,集中宣讲、政策解读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讲活动,并持续跟踪问效,切实加大了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力度,营造出了“人人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阿里地区民政局通过分析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不同特点,重点宣讲了安全教育和生命健康教育的常识及重要性,普及了安全知识,提升了儿童防火灾、防溺水、防人身侵害、防欺凌诈骗等防灾避险知识和能力,学习自我保护技能,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下一步,自治区民政厅将督促各地市将“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常态化,加大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对《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西藏自治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和集中培训力度,增强相关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理解和掌握。同时,结合政策宣讲开展各类儿童关爱服务活动,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mzt.xizang.gov.cn/zxzx/gzdt/202107/t20210709_250038.html